或許,從設計的角度來暢談技術商品化有其難度,硬要設計人歸納出一套標準作業流程,似乎也欠缺公允,理性與感性本就該各自獨立、各司其質,重點在如何調和這兩者以產生令人感動的產品。演講人說明國際品牌塑造絕對需要好的設計力,亦有誇大之嫌。設計力在商品化的流程中的確扮演著極為重要且不可缺少的環節,但是充其量也不過是諸多環節之一。商品本身的技術成熟度、行銷手法和國際能見度等細節皆需到位,才能誕生一件成功的商品,而品牌則需時透過經年累月不間斷的行銷和系列產品所建立的消費者形象來建構。縱使某商品獲得 IF 或 紅點等國際設計大獎,若公司本身無法擬定正確的行銷策略,也是徒然。這是兩個不同的面向,不可混為一談。
另外,大可意念居然對其設計服務自我設限,也是不可置信的舉動。演講人在分享中展示了一張商品成熟週期圖表,說明大可意念所專注的範圍在於如何為已達成熟期的商品創造另一波高峰,甚至,還說明希望與有能力制訂規格的廠商合作,以減低合作專案的失敗率。種種的論述十分不可思議。起初,我想這或許就是設計人特有的高傲感吧!可是我想到了一個反證:蘋果電腦在推出其產品時,絕非等到成熟期才投入大量的設計資源,看看他們的麥金塔、ipod 和 iphone,都是初入市場時就已具備成熟的設計展現。
在下認為,設計力對於一家以實體產品為利基的公司企業是必須具備的能力,然而,如果想要形塑出自我品牌並提高國際能見度,必須能將公司本身的核心價值和理念充分反應到所有產品上,並維持某部分的一致性,如此一來品牌本身的魅力才會逐漸深植消費者心目中。因此,在公司內部建立工業設計部門絕對是最佳的作法,而非將各個時期推出的商品發包給外部設計公司代為操刀。寧可顧全品牌的一致性,也不願無謂的追求單一產品獲得國際設計大獎。不過,對於政府研究單位或學術機構,倒是可以鼓勵與外部設計公司合作來提高作品本身的話題性,因為產品與產品之間不需要建構出相關性和統一風格。
結語:我想,蘋果之所以能為蘋果,而大可意念之所以能為大可意念,不外乎如此吧!
補充國際四大工業設計獎項(iF, red dot, G-Mark and IDEA):



